根据校纪发〔2018〕20号关于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短片的通知要求,我处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半组织全处职工共6人在新校区知雨楼807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将观看情况进行拍照。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下一篇:机关党委第十五支部 学习贯彻新《宗教事务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
版权所有(c)贵州医科大学审计处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知雨楼4楼 邮编:561113
备案编号: 黔ICP备19007765号-1 公安网备 5201002000012号